什么是慈善組織?
事項名稱 |
基金會慈善組織認定
|
實施主體 |
池州市貴池區(qū)民政局
|
||
---|---|---|---|---|---|
受理條件 |
"基金會認定為慈善組織,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時具備社會組織法人登記條件;
(二)以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業(yè)務范圍符合《慈善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申請時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動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符合國務院民政部門關于慈善組織的規(guī)定。
(三)不以營利為目的,收益和營運結余全部用于章程規(guī)定的慈善目的;財產(chǎn)及其孳息沒有在發(fā)起人、捐贈人或者本組織成員中分配;章程中有關于剩余財產(chǎn)轉給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別的慈善組織的規(guī)定。
(四)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
||||
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2318306
|
監(jiān)督電話 |
0566-2318595
|
||
承諾時限 |
18個工作日
|
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辦理地點 |
|
||||
預約方式 |
預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
||||
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慈善組織認定
|
目錄子項名稱 |
無
|
||
事項名稱 |
基金會慈善組織認定
|
基本編碼 |
000711017000
|
||
事項類型 |
行政確認
|
事項編碼 |
1134180200328476664000711017000
|
||
服務對象 |
法人
|
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020032847666400071101700003
|
||
法定辦結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 |
18個工作日
|
||
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
||
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
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
||
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
辦理地點 |
|
||||
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
||||
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
所屬部門 |
池州市貴池區(qū)民政局
|
所屬區(qū)劃 |
貴池區(qū)
|
||
實施主體 |
池州市貴池區(qū)民政局
|
實施主體性質 |
法定機關
|
||
行使層級 |
縣級
|
辦件類型 |
承諾件
|
||
委托部門 |
無
|
權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
||
行使內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十條:本法公布前已經(jīng)設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非營利性組織,可以向原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認為為慈善組織,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
|
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
||
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 |
無
|
聯(lián)辦機構 |
無
|
||
是否有權限劃分 |
是
|
劃分標準 |
市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公布前已經(jīng)設立的市級基金會;
縣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公布前已經(jīng)設立的縣級基金會。
|
||
是否屬于上報件 |
否
|
下沉辦理 |
否
|
||
通辦范圍 |
無
|
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
||
階段性辦理 |
否
|
辦理時間段 |
無
|
||
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
特別程序 |
無
|
||
是否支持預約 |
是
|
預約渠道 |
預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
||
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
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
||
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
||||
是否支持代辦 |
否
|
||||
是否進駐大廳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
||
結果名稱 |
無
|
結果樣本 |
無
|
||
結果領取方式 |
無
|
辦理結果領取說明 |
無
|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2318595
|
咨詢方式 |
0566-2318306
|
||
年審年檢 |
慈善組織應當每年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報告應當包括年度開展募捐和接受捐贈情況、慈善財產(chǎn)的管理使用情況、慈善項目實施情況以及慈善組織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情況。
|
||||
設定依據(jù) |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第十條第二款本法公布前已經(jīng)設立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非營利性組織,可以向其登記的民政部門申請認定為慈善組織,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慈善組織條件的,予以認定并向社會公告;不符合慈善組織條件的,不予認定并書面說明理由。
|
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
慈善組織(基金會)認定申請書 |
申請人自備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或電子 | 必要 | 有業(yè)務主管單位的須經(jīng)業(yè)務主管單位蓋章同意。 | 查看 | |
基金會(慈善組織)章程草案 |
申請人自備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3份 | 紙質或電子 | 必要 | 無 | 查看 | |
理事會會議紀要 | 申請人自備 | 復印件 | 復印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必要 | 無 | 查看 | |
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 已關聯(lián)電子證照 |
政府部門核發(fā)
來源渠道說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或電子 | 必要 | 無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1個工作日 | 池州市貴池區(qū)民政局 | 方志剛 | 受理崗 | 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及理由;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 無 |
辦結 | 17個工作日 | 池州市貴池區(qū)民政局 | 方志剛 | 辦結崗 | 對符合要求的,給予辦理。 | 無 |
問題 | 解答 |
---|---|
什么是慈善組織? |
慈善組織,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規(guī)定,以面向社會開展慈善活動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組織。 |
所有的慈善組織都可以公開募捐嗎? |
只有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有權利進行公開募捐,沒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只能進行定向募捐或與其他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合作進行公開募捐。 |
慈善法什么時候出臺? |
2016年。 |
滿意度: 0% , 評分0分
0次
累計評價
0次
非常滿意
0次
滿意
0次
基本滿意
0次
不滿意
0次
非常不滿意